肇庆市淞扬金属企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发表时间:2023-07-03 15:34 肇庆市淞扬金属企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第二次公示 从参照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规定,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肇庆市淞扬金属企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建设性质:已建项目 项目概况:肇庆市淞扬金属企业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沙田工业园,占地面积45亩,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制造以及金属表面电镀加工处理;该项目于2002年10月组织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2年10月10日获得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批复(高环建﹝2002﹞56号),2006年12月18日该项目通过了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高环建﹝2006﹞114号);2017年申请了排污许可证,目前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20-12-26 至 2025-12-25。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1)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等酸雾;热水炉燃料燃烧尾气。 (2)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 (3)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 (4)固废:边角料、废树脂、浮油、油泥、废槽渣、废滤芯、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本报告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主要包括: (1)废气措施:三车间采用喷淋塔中和法用于处理氯化氢、硫酸雾废气;三车间采用喷淋塔吸收氧化法处理氰化氢废气;四~七车间采用喷淋塔凝聚回收法处理氯化氢、铬酸雾。 (2)废水措施:生产废水分质分流,含氰、含铬、含镍废水经单独预处理后与综合废水混合,经“化学沉淀+酸化水解+好氧生化+MBR”处理达标后进入蛟塘镇水质净化中心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蛟塘镇水质净化中心处理。 (3)噪声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治理等治理措施。 (4)固废措施:项目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贮存、分类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该项目建设未导致较大的区域环境变化,落实的原环评及批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可行和有效的,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补充措施,保证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污染物能够做到长期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及公参意见表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XS3ULgXe69Slj8tWNUlMg 提取码:2wxt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肇庆市淞扬金属企业有限公司(地址:蛟塘镇沙田工业园),联系人:梁生,联系电话:0758-8115598,联系邮箱:gybt110@qq.com。 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祥福路),联系人:傅生,联系电话:0758-2269742,联系邮箱:zqhksgs@126.com。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任何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完善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项目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作出解释和说明。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给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打电话或发送邮件; (3)给建设单位打电话或发送邮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肇庆市淞扬金属企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