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型材(二期1万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24-01-18 14:42 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广东南方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型材(二期1万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简介 广东南方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铝业公司”)位于广宁县横山镇荔垌(广宁县高新产业园地块D区),项目总投资额约为98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0万,总占地面积14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9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熔铸区、分料场、挤压成型区、表面处理区、办公生活区等;产品类型主要为牌号为6063、6061的铝合金型材,生产总规模为10万吨/年,其中本次验收的二期项目生产规模为1万吨/年。 (一)废水治理措施:二期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均依托一期项目的治理设施进行处理,其中生产废水的冷却废水、含镍、含铬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二期项目熔铸炉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挤压机燃天然气废气收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他生产废气(时效炉、固化炉、煲模、喷砂抛光、表面处理工序等废气)依托一期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治理措施:项目通过采用高效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及采取隔声减震、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二期项目危险废物(铝灰渣、除尘灰、废酸、废碱、废有机树脂、表面处理废物、废滤布、废漆桶、废包装袋、废漆渣、废机油)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前处理废水污泥(一般固废)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023年12月24日,南方铝业公司在广宁县重新组织召开“广东南方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型材(二期1万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经审查和评价,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南方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广宁县横山镇荔垌(广宁县高新产业园地块D区)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58-8619339 3、公示 公示内容(见附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1.19--2024.2.20(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