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鼎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补充公示发表时间:2024-07-02 11:54 广东鼎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补充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在《广东鼎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进行本项目建设情况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30~6月13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由于项目推进过程中,建设内容发生了变化,因此本次进行第二次公示的补充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鼎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鼎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鼎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鼎信公司”)于2020年5月,在四会市迳口镇大坳岗自编168号建设广东鼎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下称“现有项目”)。现有项目投资8000万元,占地63.96亩,分两期建设,取得了《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鼎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肇环四建〔2020〕65号),年产烧结砖、空心砖、港澳砖6.38亿块(5.37亿块标准砖/年),其中一期年产烧结砖、空心砖、港澳砖4.58亿块(3.81亿块标准砖/年),二期年产烧结砖、空心砖、港澳砖1.8亿块(1.56亿块标准砖/年)。目前一期项目已完成环保自主验收,二期项目尚未投产,拟取消建设。 鼎信公司立足于肇庆市及周边地区铝加工资源优势,积极响应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规范铝灰渣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号召,计划对现有应急处理设施进一步优化升级,建设广东鼎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205-441284-04-01-738636(详见附件)。鼎信公司拟处置利用铝灰(本报告中的铝灰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废物代码为321-024-48、321-026-48和321-034-48的危险废物)约5万吨/年(烟气处理集尘灰2万吨/年,铝灰渣3万吨/年)。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投资额的38%,项目占地约121亩,建筑面积26000m2,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1.2亿元,年创税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解决工业铝灰渣环境风险问题,促进工业铝灰渣资源化利用,是一项既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又有一定经济效益的环保工程。 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1)原环评批复一期1#~2#污泥制砖生产线原料取消使用污泥、垃圾、其他工业尾矿等,仅以页岩、风化石、炉渣等为主要原料生产,产能2.54亿块标准砖/年不变;(2)原环评批复一期3#污泥制砖生产线减产50%,为铝灰火法处置腾挪出生产空间,铝灰火法处置后砌块用于新增的陶粒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新增产品陶粒制品约9万吨/年,提取铝粒2400吨/年,污泥制砖0.635亿块标准砖/年。 鼎信公司火法处置铝灰拟依托现有制砖车间,同时依托现有空置厂房,新增设置铝灰仓、铝灰拆筛车间、铝灰成型车间、陶粒生产车间,配套铝粒暂存仓、废吨袋暂存仓等构筑物。 同时,鼎信公司在本次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主动整改现有存在问题,对现有生产工艺、环保治理设施进一步优化升级:1、升级现有3#污泥制砖窑炉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形成“SNCR+氧化法脱硝+二级双碱法脱硫塔+二级湿电除尘”的治理措施;2、改进现有制砖破碎生产线集气方式,排气筒高度由8米加高至15米;3、生活污水增设一套一体化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水回用周边林地。4、陈化仓和污泥仓加强车间密闭,外围加密布设雾化除臭管道,喷洒植物型除臭剂。5、制砖过程物料输送传送带全部整改为密闭式传送带。 二、建设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扬尘、噪声、施工废水及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只要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时将挖方回填和清运建筑垃圾,场地定时洒水,可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可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施工期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当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可消除。 三、建设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污水 改扩建项目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回用周边林地灌溉。 (2)综合废水 改扩建项目综合废水含场地清洗水、初期雨水等,经“沉砂+压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 2、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1)DA001 改扩建项目“1#~2#非污泥制砖生产线”废气由“双碱法脱硫塔+湿电除尘”处理,“3#污泥制砖+铝灰火法处置+陶粒生产线”废气由“SNCR+氧化法脱硝+二级双碱法脱硫塔+二级湿电除尘”处理,两股废气经处理后汇总至同一条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气汇总前,各自设置相应的在线监控设备/监测采样口,废气分别执行各自排放标准。 1)“3#污泥制砖+铝灰火法处置+陶粒生产线”废气DA001 制砖隧道窑配备SNCR,陶粒回转窑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汇总后经“氧化法脱硝+二级双碱法脱硫塔+二级湿电除尘”后由5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1#~2#非污泥制砖生产线”废气DA001 制砖隧道窑配备SNCR,陶粒回转窑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汇总后经“氧化法脱硝+二级双碱法脱硫塔+二级湿电除尘”后由5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制砖破碎、筛分车间工艺粉尘DA002/DA003 粉尘经进料口出料口全包围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由15米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3)铝灰仓、铝灰拆筛车间废气G1 铝灰拆筛车间:固氟剂上料粉尘由上料设备自带脉动除尘器处理;铝灰渣拆包、上料、筛分产生粉尘、氨等废气,拆包过程密闭并全自动拍打吨袋残留铝灰,废气由拆筛设备自带褶皱滤芯除尘器处理;烟道灰拆包、上料产生粉尘、氨等废气,拆包过程密闭并全自动拍打吨袋残留铝灰,废气由拆包上料设备自带褶皱滤芯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整室负压抽风。 2个铝灰仓:整室负压抽风。 上述车间整室负压抽风+稀硫酸喷淋装置处理+排气筒G1排放。 (4)铝灰成型车间混料、成型废气G2 铝灰混料产生粉尘,混料设备密闭,在进料口出料口全包围集气罩收集;铝灰成型废气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上述设备置于密闭隔间内,负压整室抽风+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G2排放。 (5)陶粒破碎废气G3 陶粒破碎产生粉尘,陶粒破碎设备密闭,进料口出料口全包围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排气筒G3排放。 (6)厨房油烟 厨房油烟建议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 (7)备用发电机废气 项目柴油备用发电机采用清洁能源——0#柴油(含硫量0.001%),废气通过内置烟道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中的二级标准(第二时段)标准要求,备用发电机只在停电时使用,其影响是暂时性的,对当地空气环境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贡献值很小。 (8)陶粒混料无组织废气 陶粒混料产生粉尘,混料设备自带湿式喷淋装置调节含水率,粉尘无组织排放。 (9)污泥暂存仓、陈化车间恶臭无组织废气 加强污泥暂存仓、陈化车间密闭性,在车间外围加密布设雾化除臭管道,喷洒昕立净品牌植物型除臭剂,去除效率取85%,可有效降低车间的面源无组织排放。 (10)车辆运输扬尘 道路增设洗扫车,清洁道路,降低粉尘。 (11)氨水储罐大小呼吸 项目来料氨水由槽车转运入厂,与氨水储罐快速连接,经管道泵入储罐。槽车与储罐的连接采用CCB快速接头,可减少接口连接时间,氨气挥发量极少。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各生产设备、风机、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由声环境影响分析可知,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制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贮存、分类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评价结论 根据报告书的分析评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投产后,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和妥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在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不会造成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质量较大改变,可以保障环境功能区要求。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评过程中已经对项目周边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有关情况,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索要,或登陆建设单位网站http://www.dingxinjiancai.cn/Default.aspx以及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qeia.com/index.html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栏目下载上述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如有必要,还可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其他相关信息。 截止至2024年7月15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本项目所在地或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鼎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总 电 话:13435899999 八、环评编制单位 联系人:魏工 电 话:0758-2269742 征求意见稿公示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rvfrtqEnS76Ff6_HGUx3Q 提取码: 5vge 二O二四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