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回收处置6万吨塑料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24-08-09 19:01 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年回收处置6万吨塑料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广宁县宾亨镇石涧仁尚里村委会新城路48号之三,地理坐标为E112°27′6.551″,N23°31′27.432″,建设单位为:广东华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项目实际总投资5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34666.84平方米,主要从事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年处理塑料废物资源60000吨,主要生产工艺:废塑料-湿式破碎-清洗-分选-产品。 (一)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厌氧+好氧生物”工艺)处理达标由附近排水渠排入绥江;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A/O活性污泥法+沉淀池”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无组织臭气采取加强臭气污染源管理、优化废水处理设施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建设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治理措施:项目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及隔声减震、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废包装材料和金属下脚料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利用处理;生产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格栅渣、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含热值的碎屑经物理压滤压制成型后交由水泥厂和发电厂处理;废机油和含油抹布手套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2024年8月3日,广东华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广宁县组织召开“年回收处置6万吨塑料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经审查和评价,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华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广宁县宾亨镇石涧仁尚里村委会新城路48号之三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8023623951 三、公示 公示内容(见附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8.9--2024.9.6(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