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水处理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25-01-03 11:19 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水处理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碧之江公司位于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工业园九山片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第五厂房,主要设有储罐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办公室等设施,项目技改后年处理危险废物总规模为13万吨(其中包括HW17表面处理废物3.5万吨、HW34废酸8.5万吨、HW35废碱1万吨),一般固体废物含铝污泥1万吨;年生产净水剂(聚氯化铁、氯化亚铁、聚氯化铝、硫酸铝、聚合硫酸铁)合计约18.35911万吨,主要生产设备为:60m3反应釜6个、30m3反应釜4个、80m3玻璃钢储存罐90个、166m3玻璃钢储存罐6个。 (一)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工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实验废水经废水处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渣隔油+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渡镇水质净化中心。 (二)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储罐区及生产车间废气经收集后依托原有治理设施及排气筒(DA001、DA002)分别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DA003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及隔声减震、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一般固废(破损含铝污泥包装袋、辅料包装袋)交由一般固废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工艺滤泥、废水处理污泥、破损固态危险废物包装袋、废机油、实验室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2024年12月20日,在碧之江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水处理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审查和评价,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工业园九山片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第五厂房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8-8510125 三、公示 公示内容(见附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1.6--2025.2.7(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