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璟盛陶瓷有限公司陶瓷砖建设项目二期工程(5条抛光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22-04-15 15:27 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肇庆市过渡时期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指引》(肇环函〔2018〕36号)等相关要求,现将肇庆市璟盛陶瓷有限公司陶瓷砖建设项目二期工程(5条抛光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肇庆市璟盛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盛公司”,位于广宁县古水镇太和村委工业区,二期项目占地面积约15000m2,建设5条抛光生产线,年产850万m2抛光陶瓷砖。 (一)废水 ①抛光废水(二期),经多级沉淀池静置沉淀后回用到抛光工序。 ②员工生活污水,经改良式A2/O生化处理后流经混凝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值再回用于球磨工序。 (二)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大型)标准限值2.0mg/m3的排放限值,由1条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抛光机、水泵、车辆运转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工作人员在厂内操作活动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各类设备噪声源强至厂界可达到《工业企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①抛光污泥经抛光废水沉淀处理后产生,约75t/a,基本为瓷土颗粒,属于一般固废,抛光废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②二期产生员工生活垃圾20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022年3月18日,公司在肇庆广宁县古水镇组织召开“肇庆市璟盛陶瓷有限公司陶瓷砖建设项目二期工程(5条抛光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经审查和评价,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肇庆市璟盛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广宁县古水镇太和村委工业区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7588761888 3、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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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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